原标题:关于有奖征集“东莞新区电子市民中心”标志设计方案的通告
东莞新区正在组织开发“电子市民中心”系统,该系统将会成为东莞新区公众享受各项政府服务和公共服务的在线平台。为鼓励新区市民积极参与“电子市民中心”建设,特开展“i东莞”在线服务平台标志设计方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作品要求
1. 作品设计要围绕电子市民中心系统的名称“i东莞”字样展开,以“i东莞”作为设计的基础和主题。
2.作品要突出体现电子市民中心“5A服务在身边”的便捷理念,即任何人(Anybody)在任何地点(Anywhere)、任何时间(Anytime)以多种方式(Anyway)办理系统所有事项(Anything)。同时体现“i东莞”政务服务“Intelligence智能,Innovation创新, Integration整体”的特点;体现东莞新区“电子市民中心”以用户需求为导向、以用户体验为核心、以用户办事便捷为目的的设计宗旨。
3. 作品应构图新颖,设计简洁,色彩明快,应用性强,可于网站、文件、信笺、宣传用品和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4. 应征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不得侵犯任何知识产权,并符合国家工商部门的注册条件,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主办单位因此遭受的损失。如参考别的作品来创造,需写明作品元素借鉴来源;
5. 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300字以内),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6. 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7. 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并提供矢量图(AI格式文件);
8. 应征者寄送的材料概不退还,请自己保留稿底。
二、参与时间及方式
1.本次活动起止时间为方案发布即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24时止。
2.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有意者请于活动截止日前,将电子版设计图片和说明文稿email至电子邮箱ibinhai标志@126.com,并请注明设计者姓名、所在单位及联系方式,作品提交时间以电子邮件收取时间为准。
三、奖项及奖金
1.设计者方案一经采纳将在东莞新区政府网和东莞新区“电子市民中心”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并向作者颁发奖金。
2.中选方案1个,奖金叁万元;入围方案2个,奖金各壹万元。
四、著作权与其他
1.应征者提交应征作品,视为应征者接受东莞新区政府的委托创作应征作品,最终被采用的作品,其所有权及修改、使用、署名、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传播、改编等所有著作权归东莞新区政府独家所有。
2.东莞新区政府对包括本通告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
五、注意事项
1. 作品评选时间为2016年9月1日—2016年9月5日,在此期间请各位应征者保证沟通方式顺畅。自2016年9月6日17点过后若仍未收到工作组通知,则说明所应征作品并未入选。
2.一旦作者无法联系,工作组将视为作者主动放弃奖金领取资格,奖金不再发放。
3. 作品征集最终结果会在东莞新区政府网和东莞新区“电子市民中心”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如果对该结果有异议请联系电子市民中心工作组或在东莞新区“电子市民中心”微信公众号上留言。工作组人员会在第一时间联系您并针对该疑问进行解答。